上次寫到簡單生活時,漏記了一件事。
我帶Samuel去買午餐,因為Gideon跟著媽媽去別的地方,只有我和Samuel。我就想帶Samuel去摩什麼斯什麼的地方吃。我個人不愛那個地方,但是Samuel還算喜歡。
進去要點餐,我問Samuel要吃什麼。Samuel說他要吃熱狗堡。我問他:「你是想吃熱狗嗎?」
他點頭。
我看看價錢:「那我們應該去7-11買大亨堡就好。價格才這裡的一半而已。」
Samuel:「這裡太貴了。」
我們倆相視一眼,沒再說話,轉身就出了店,到斜對角的7-11買大亨堡去。
回來後,我把這件事告訴太太。太太說,可是內容不一樣啊。我忘了我怎麼回答的,不過覺得Samuel顯然有抓到重點-他要的是熱狗,不是什麼摩什麼斯,所以7-11的大亨堡就可以滿足他的需要,他也不會要求一定要哪家的熱狗。
簡單生活就是這樣吧。
星期四, 8月 25, 2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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