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5月 31, 2005

幫孩子洗澡



我覺得做爸爸的人實在是居於一個極端不利的地位。你想想,懷孕、生產、哺乳,這些和小孩極親密的事件都是媽媽的獨享特權,爸爸完全沒有插手的餘地。因此要和孩子建立類似媽媽那樣的親近關係,就要動腦筋了。因此,我和Samuel之間的兩件大事:第一是幫他洗澡,第二是哄他睡覺。

我覺得幫孩子洗澡是近似於媽媽給小孩喂奶,因為都是身體的接觸(當然頻率差得多了,小孩一天要吃幾次奶?)。說穿了,其實只是在爭取和孩子肌膚相親的機會。

Samuel很喜歡洗澡(想睡覺被吵醒時除外)。他洗澡的程序是:我去放水的同時,他媽媽就在床上幫他脫衣服。因為絕大多數時間都是我幫他洗澡,因此每次他脫了衣服躺在床上,看到我走過來時,他彷彿知道要洗澡了,就會非常高興,手舞足蹈。在浴缸裡大多數時間也是一直笑。

一直到現在,幫Samuel洗澡時還是要小心地別讓他滑進浴缸裡。我頗期待他能夠穩定自己坐著的那一天到來。

星期三, 5月 25, 2005

你真的準備好了嗎?

想生小孩的讀者們,請你先想想在嬰兒長成小孩之前的以下這些情況,大部份要持續好幾年:

.不能再一覺到天亮,因為嬰兒可能會哭

.不能再自由自在地愛去那裡就去那裡,你若不帶嬰兒去,就要托嬰;若帶嬰兒去,就要忍受不能悠閒用餐聊天玩耍的不便;當然,你絕對不可能帶個嬰兒去看電影

.帶著嬰兒出門,他突然大哭個不停,令你想要找個洞鑽下去(或是把他埋起來)

.帶著嬰兒出門,突然吐奶吐得全身都是,或大便滿出來沾了一身

.從此再也沒有輕裝出遊這回事;你一定要帶著至少一包嬰兒的東西

.搭車騎車都不便;開車還要買安全座椅,下車時還要留意有沒有把小孩留在車上

.你不再是談話的焦點:你的親戚朋友和你講話,一開口就問你的小孩怎樣,不再問你最近好嗎

.再也不能半夜時興起夫妻倆跑出去吃宵夜

你覺得你可以接受這種生活嗎?想清楚,嬰兒可不像養貓狗,可以不要就丟掉。(不過我也反對不想要貓狗就把牠們丟掉的作法。)

星期五, 5月 20, 2005

將自信心建立在小孩身上

當爸爸當了將近七個月,有一個有趣的心得:大人有一種傾向,就是透過小孩的反應來肯定自己。

說起來大人很好笑,如果小孩對他有反應,就覺得自己很特別。所以帶小孩出去,我經常聽到有人對我說:「他(指Samuel)對我笑耶!」這樣說的人還不能嚴格算是有這種傾向,可是你一定會看到有一些人,表現出「小孩只要到我手上就一定沒問題」的態度。所以在他眼中,任何父母親的作法都是不正確的,只有他才是對的;小孩哭個不停,他就會搶著把小孩抱過去,因為「只有他才能讓小孩不哭」;諸如此類的事,不勝枚舉。這算是明顯傾向的。

我呢?我覺得我也有一點。主要表現是在於如果我哄Samuel,他會聽,我就覺得高興;如果沒有用,我就會覺得沮喪。

我想,也許人都怕失敗。因此即使只是讓小孩停止哭泣,也會令人覺得成功。

PS. 認真奉勸上述傾向明顯的人:尊重小孩的父母吧。即使是新手父母,也不要擺出一副什麼都懂的樣子。畢竟你也是從新手過來的,是吧?

星期一, 5月 09, 2005

話說從頭(1):婚姻中最大的不完美

不管你信不信,我從小就夢想長大後要有一個家,就是散發著昏黃的燈光,看起來很溫暖的家。所以當我終於要結婚了的時候,可想而知我是很高興的。但.是!整個婚姻關係中有幾件事最令我不安,其中之一就是要生小孩。

我非常不喜歡小孩,尤其是現在看到的絕大部份小孩都太沒規矩,令人討厭。我覺得我要準備好,絕對不要養出一個令人討厭的小孩。問題是:要準備多久?

關於「話說從頭」

「話說從頭」系列的文章都是從我開始預備養小孩開始的種種想法。雖然有編號,但是文章中的事件並不一定是按照順序發生的,是我依照現在回想起來的順序寫的,特此說明。

星期六, 5月 07, 2005

為人父親的特權

Samuel已經六個多月大,到褓姆家也已經有五個多月了。直到現在,我仍堅持不讓孩子在褓姆家過夜,即使我們必須晚歸,也必定去接孩子回家。原因有二:其一是我希望孩子一早醒來就能看見父母;其二則是完全自私的理由:我希望每天早上能看到Samuel的笑容。

我從來沒有想過孩子的笑容會給我帶來這麼大的滿足。看到他笑,就覺得好高興,好滿足。那是很難形容的感覺,又和看到戀人笑的感覺不同。我想只有為人父親者才能明白這樣的感受。

我想到,我們的神──我們稱祂為天父──是不是也因著我們給祂的笑容而感到滿足?如果「天父」帶有父子關係的意涵,那麼我相信祂是會因為我們給祂的笑容而感到滿足。

我突然明白為人父親是多麼大的一個特權!在親密程度上,父親永遠比不上母親,母親懷孕、乳養,都是和孩子極親密的關係;父親能做的很有限。但是當父親站在一旁,力圖盡最大的努力來愛孩子時,他正在享受一個特權──他能夠有機會體會天父是怎樣愛我們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