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2月 08, 2012

給,還是不給?

上一門課時,老師拋出一個問題:「一位媽媽告訴她的孩子,考到八十分就買禮物給她。孩子努力唸書,但是沒有考到八十分。那麼該不該買禮物給她?」

這個問題引起熱烈的討論。老師的看法是:應該買給她。

老師的理由是:「為什麼要訂一個標準才買禮物給孩子?根本的目的是要孩子努力,要鼓勵孩子努力的態度。因此,即使沒有達到這個標準,但是已經達到你鼓勵他努力的目的,你要出於鼓勵他這種態度的原因,即使他沒有考到八十分,仍然買禮物給他。」

不過我們家(當然也有其他人)有不一樣的看法,因為我們將這個問題分成兩個層面來看:第一是承諾,第二是態度。

在態度這方面,我們完全贊同老師的看法,應該鼓勵孩子努力的態度。但是承諾這件事,我們家向來十分看重,答應孩子給他們什麼鼓勵,就一定會給;同理,講了會有處罰,也一定會有處罰。所以訂了標準,沒有達到標準,就不可能得到先前說好的獎勵。我們希望讓孩子學會重視承諾。因此若是在我們家,我們的作法必定是:沒有考到八十分,所以得不到先前說的獎勵;但是我們看到孩子的努力,會鼓勵他的努力,用別的方式或獎勵來鼓勵他。

我覺得這個問題並沒有一定的答案,惟一共同適用的就是「必須鼓勵孩子的努力」。所以另外有人補充說,還是買先前說好的禮物給孩子,但是要清楚說明,他沒有達到說好的標準,本來應該得不到獎勵,但是因為他很努力,所以還是給他獎勵。

事實上,我在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,我提出一個我自己覺得很重要的問題:「這個媽媽的標準根本就有問題。」

什麼問題?考八十分有什麼問題?我舉一個我的親身經歷。我高中時某一次月考,當時我們一班將近六十人,全班二分之一得分在十五分以下,三分之一得五分,有十幾個得零分,及格的人兩隻手就數得過來。最後那次的數學成績好像是得分開根號乘以十。我忘了零分的怎麼算。^^

八十分這種硬梆梆的數字,其實是很容易受到很多因素影響。當你訂下這種標準時,就是訂了一個很不公平的標準。我覺得合理的標準應該是「進步」,不管是比名次進步(注意,是名次進步,不是考前三名之類的東西)、比比例,或是其他任何可以表現進步的事情,都絕對比訂一個分數來得好。

而且這個例子提醒我們另外一件事:鼓勵孩子努力,追求進步,很好;但是父母要小心,不要把成績變成我們惟一重視的事情。成績很重要,但不是惟一重要的事,而且有其他更多比成績更重要的事。父母不應該只看重成績,更應該看重孩子學到了什麼。考試成績好,只是表示這次考試的內容你都懂,但不一定表示「你都懂」。當然更不用提其他與成績無關的為人處世道德等等族繁不及備載、與個人在這世上安身立命有關的學習。

話說,我看到Samuel小學第一學期的成績單,上面沒有分數,只有「優」。大概是有除去分數決定論的企圖吧。還是因為沒有考試的關係?不過我同時也好奇,如果成績單上出現一個「劣」,不知道會是什麼光景。